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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一年两次败诉 政府采购存在4大制度缺陷  
1899-12-30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财政部成“替罪羊”?

近段时间,财政部在政府采购中被多次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告上法庭。如今年3月9日,北京北辰亚奥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财政部;3月16日,北京中乐华建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财政部,等等。7月28日,北京一中院对北京北辰亚奥案做出一审判决,财政部首次败诉。

“我们也很冤枉,现在财政部正在为政府采购法制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背‘黑锅’。”财政部条法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无奈地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这位官员的观点也得到了谷辽海的认同,“财政部其实挺无辜的,问题的根源是前后出台的两部并行的法律在打架。”

“目前,我国的公共采购市场分别归属于国家的两个部委主管,分别制定了两部从同一角度规范公共采购行为的法律,一部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招标投标法,另一部是由财政部牵头且明确了公共采购主管机关的政府采购法。”谷辽海说,但这两部相类法律在法律适用、同一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又存在着冲突,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同样的违法事实,两部法律会有不同的执法标准和执行结果,从而造成案件多头管理、扯皮不断。

“比如本案,是适用招标投标法还是政府采购法就存在冲突和矛盾,由此导致了是属于财政部管理还是属于发改委管理的争议,各职能部门相互推卸责任,使相应的行政主管权难以有效行使。” 谷辽海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财政部也有难言的苦衷。由于立法冲突,财政部门查处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行为阻力较大,有关部门不够配合,特别对方也是部级单位时情况更麻烦,由于级别相同,财政部也没有权力命令对方。

谷辽海认为,世界上招投标制度最早就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组成部分,现在仍是各个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因此,应该取消招标投标法,将其内容纳入政府采购法中,形成一部统一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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