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报对达到省平安县(市、区)标准的70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彰,雁江区获“平安创建”通报表彰。
据了解,自2005年雁江区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以来,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精心组织、加大投入、全民动员、齐抓共管,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积极调处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推进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建设,为有效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作出了积极贡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