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责任 实现“五无”目标
2002年以来,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全面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加强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审查办理、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变上访为下访、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等措施,切实做好控告、申诉工作,赢得了来信来访群众的称赞。该院连续5年实现了在检察环节上的控告、申诉案件无涉法涉检上访、无重复上访、无越级上访、无息诉后又上访、无因处理不当而引发非法上访事件的“五无”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