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屡教不改,贩毒被人赃俱获的黎某,6月24日经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37岁的黎某是乐至县天池镇无业人员,90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刑10年,95年因病假释,97年因吸毒被收监,2001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吸毒。2002年至2007年底,因吸毒先后三次被劳动教养计5年,2007年12月被解除劳动教养后仍继续吸毒。为了满足吸食毒品的需求,竟以做生意为名骗得母亲1万元,先后在成都、资阳购得近10克海洛因,一边吸毒一边贩卖。在不到一周时间里先后向6名吸毒人员零星贩卖海洛因10余次,获赃款500余元。今年1月7日,令黎某没有想到的是贩卖毒品还不到一周时间就因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 (曾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