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乐至县交通稽查征费所围绕公路稽征工作为中心,坚持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保任务的工作思路,努力开展养路费征收工作。截至6月底,养路费征收完成414万元,占年度计划的63%,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定目标。
实施多种征费措施,确保开局良好。该所年初就采取宣传专栏、政务公开栏、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广泛宣传征费政策法规,在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开展稽征法规宣传活动这些措施,加强和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加强了管理,稳定了队伍。强化路面主体稽查控管,突出稽查服务理念。采取加强路面主体稽查控管的办法,突出稽查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依法行政,柔性执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征费,在做到应征不漏的同时,主动替车主着想,尽量维护车主利益,实行柔性执法,保证车主应有的权利得到保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文明执法,人性管理,构建合理执法平台。严格要求稽查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稽查车辆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在掌握车主心理,充分考虑车主的利益,维护车主应有权利的基础上做好稽查清欠。优化征管模式,突出法制手段,强化车主缴费意识。为了增强车主自觉缴费意识,对欠费车辆征收滞纳金采取权限分级化管理,一级抓一级,分级审批,堵住滞纳金随意流失漏洞,增强了车主的自觉缴费意识和行为。经过一段时间来对滞纳金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了费收工作的“三个转变”,即:车主缴费态度明显转变、缴费意识明显转变、滞纳金征收观念明显转变。